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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羊人很少再来我家卖羊毛了。
他上次来是五年以前,那时候我还很小。
我尚记得很清楚,他的左手臂上有着一条如同蜈蚣般的伤疤。触目惊心,凶狠地肆虐着他的上肢。
但这并不影响他带领羊群的雄壮气势,身姿挺拔,立于茫茫风舞的草原之上,我年纪还小的时候,也能注目到他黝黑的头发。
那时候牧羊人是个还不错的职业。草原上拥有的全都是来自于自然的生灵,而我们如同借助在树林中的鸟群,祖代流传下来的规矩便是:不要窃取,不要占有。
牧羊人最后一次来我家,那时候我刚满十三岁生日。
我曾经试图问过牧羊人他的名字,他站立在我身旁,却依旧注视着他的羊群被我家的工人割下了羊毛。羊毛轻盈,柔软地堆积在地,仿佛夏天的盛雪。
但他没有回答我,他只是轻轻吹起了口哨。口哨的曲调我没听过,只是仿佛从远处归来,在青草上悠然打转,那声音经过了南方五月的花,深秋露重的明月,最后在辽阔的草原安眠。
他往我双手塞了一样东西,是一支笛。而后他背过身来,呼唤着完成了又一次使命的羊群,轻轻地折返回了草原远方。
我没能追上他,晃眼之间,他和他的羊群如同碧绿天空最后一抹细云,悄然隐然在末端。
而就算时隔多少年,如果我再吹起那支清笛,我依然要自己记得。
我第一次将爱慕交给一个人,是在我十二岁。
那也是我第一次学会离别。